公告自113年7月1日起訓練單位辦理「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」、「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」及「鉛作業主管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,應於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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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「訓、考分離」制度,勞動部自102年1月1日起,業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4條第3項規定,陸續推動「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等19種「管理職類」之結訓測驗,於認可之測驗試場,採以「統一命(配)題」、「電腦測驗」、「系統列印證書」方式辦理。


二、實施以來,全國已建置60家合格測驗試場,並逾53萬名受訓學員接受測驗,推動成效良好。勞動部公告自113年7月1日起,增加「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」、「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」及「鉛作業主管」管理職類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,應於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,以提供更為公正便捷之測驗機制,提升訓練品質。


三、提醒各訓練單位,有關結訓測驗於認可測驗試場採電腦測驗方式辦理,依其實際測驗日為基準,包括於公告生效日前開班而於生效日後測驗或補測者,均須採電腦測驗方式辦理。